读李硕先生的《翦商》,他的强调,启发了我对“德”的思考:

也就是说,在读完第210页后,才知道,原来“德”在殷代是作“惠”(按《宋本广韵》整理)。也就是说,“德”字对殷人而言,是“给好处”。换言之,“德”的词性可以是动词。

这和今日的认知大不相同。

按照今日的认知,“德”一般被视为形容词或名词;视为动词的情况很少出现。就算是作动词解,通常,都是按近音通假翻译为“得”,而不是“惠”。就算也是作“惠”,也只会是名词的“惠”(恩惠、恩德),而不是动词的“惠”(赏惠、给好处)。

“德”若作动词解,是有“惠”和“得”两种意思。其中,作“得”的用法可见于《荀子》;作“惠”的用法,可见于《尚书‧盘庚上》。

对我而言,这是一个很大的启发。

德:有舍才有得

《翦商》对德在殷代用法的阐述,确实是过于直白;作者活生生的把“德”字,解读成既势利又现实的“给好处”;不妨就含蓄些,译作“给予”吧。

译作“给予”之后,再结合通假之后的“得”,“德”的“先舍后得”义,便跃然纸上。

这并非穿凿附会,是有史实佐证的:从“用罪伐厥死,用德彰厥善”我们可以看到,盘庚在给了跟随迁都的人好处(嘉奖,惠、舍)之后,就成功换来殷代的复兴(得)。虽然,这个得,的而且确,也是要加上“罪”才有;然而,观秦亡的教训也可知道,若是只有大棒而没有萝卜,人也会反抗的;反抗的话,若再结合九世之乱的史实,则可知道,若当时真是有反抗,殷人要在盘庚迁都后重新强大起来,恐怕也真的是天方夜谭。因此,“德”在迁都一事的积极作用,是不能抹杀的。

由此可见,人要有德,首先,他要愿意给予,愿意付出(付出的,究竟是不是就是好处,在这里姑且不谈)。有惠才有得。

德与应

周易的爻象吉凶法则,是有应者偏吉;应者,阴阳上下沟通,相交、交感之义;《书》以周人的视角和认知,来描述殷商的概念,而周代是承接殷代的,则可推敲出,殷商之德,与周易之应,或有一定联系。周易“刚中而应”的概念,会不会就是脱胎自盘庚迁殷的成功?天子对臣民的施赏,以及臣民对天子的忠诚,如果能同时兼备,是不是正正就是吉的体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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