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足常乐,足,是界限。知道有界限,然后接受,不踰越;安于界内,就会乐。
认知到界限的存在,是乐的关键;不然,你怎么定义“足”?不知“足”,又怎会“乐”?
对足的定义,很多人都下意识的和个人欲望联系起来;这个是有问题的;人欲无限兼可变,要是将“足”和人无限和可变的欲望挂钩,那谈足,根本就毫无意义。因为这个与欲望的大小挂钩的“足”,实际上只是打了折的欲望,你仍然无法摆脱“求不得”的痛苦。
知道自己这一生无法像诚哥这样,有千亿身家,然后就跟自己说,我退休的时候,有五层楼收租也满足了,我也快乐了,这个不是知足!这个只是打了折的欲望。你怕日后有钱没命享,而跟自己说,赚够就算,这个也不是知足!因为,你还有求!你仍然无法摆脱“求不得”的痛苦。
乐的另一层意思,是可以让自己从“求不得”的痛苦中,解脱出来;也只有这样,才能常乐;你有求,却求不得,你会乐?
也会有人仍然乐的;而这些人,都是因安而乐。这一句,上至皇帝,下至乞丐,一体适用。
容我先谈谈钱。钱多、预算足,当然,很多欲望都可以满足到;但是满足欲望的背后,又是不是只是金钱上的代价那麽简单?更何况,钱不是万能的。钱也不能乱花。
就算你有再多的钱,你也知道,有些地方,花钱也无用;不只是健康这些钱根本就用不上的地方;但凡一些地方花了再多的钱,也不会带来多少回报的话,你乱花在那里,又有可用?
所以,你看那些有钱人,家境的确殷实,却未必乐;有时候,令他不乐的原因,不是钱,而是在那些他发现他用钱也解决不了的事情上。他有求;却发现自己就算花钱也求不得。
所以,因安而乐的说法,对于他们来说,仍然适用。求的范围,对他们而言,未必只在财富方面;但是,只要有求,就有求不得的风险。求不得的痛苦,正是我们乐不起来的关键。
然而,对于知安之人,就算求不得,他也不会不快乐。因为,他们了知一个道理:你没有办法在不节制自己的欲望下,同时又希望得到持久的快乐。与其放纵自己去给自己假希望,去追求自己没有可能会得到的,倒不如珍惜自己现有的,满足于自己现有的,安于现状。
这不是要你戒欲、甚至禁欲;这只是说,你必须要了解追寻、满足欲望的界限。那个界限,就是“足”:当你在欲望的追寻,已经达到了某一个界限的时候,你就应该跟自己说,知足了,应该安。这不需要完全放弃你的欲望。
这个也不是要你从此颓废:安,只是一个度,安,不是偷懒的借口;安,是积极的,而不是消极的。安,只是和欲望打交道时的态度,而不是做人失败之后的借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