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悟?一者理上的解悟;二者事上的證悟。­

理上的解悟,是指我們通過聆聽大德們的開示,自己研讀佛典,參訪善知識,對佛理有了由淺入深的瞭解,進而對佛陀所講的宇宙人生實相之理,堅信不疑。由此引發菩提心,發願如教奉行,誓成道果­。

理上解悟之人,只是對佛所說的理,有所領悟,還有個所知障在,我執、法執未除。比如:「色空不二」、「緣起性空」,對佛理有過研究,或者學佛經年的人,都會明白其理,但這只是「倒因為果」。為什麼要這樣說呢?因為這些理,不是我們自己證悟出來的,而是釋迦佛苦行多年以後,在菩提樹下證悟出來的。然後,由他宣說出來,後由弟子們記錄下來,成為佛經。今天,我們看了佛陀的話,懂了,但事實上,那不過是佛經的增上緣,我們只是接受\信奉佛陀證悟的成果而已。要明白,那不是我們證的,我們不能因自己懂得了佛所說之理,就誤以為是自己的成果,是自己悟到的,更不能說是自己「頓悟」佛理了。­

真正的悟道之人,是在事上的證悟。比如「緣起性空」,要在事上證到了才算。­

今之禪門學人,習談「悟」字,殊不知禪之所悟,指的是證悟,而不是解悟。比如,我們都知水能解渴,由此可推知茶水也能解渴,此只是理上的知解,不是禪門的證悟。何為證悟?猶以水為例,你我渴時,取水而飲,飲畢渴解,水與渴全消,理與事全消,但得清涼即是。如果僅知渴,也知水能解渴,但水也沒喝,渴也未解,那僅是理上的明白,不應妄言「悟」之一字。禪之頓悟,是一種事上的經驗,非文字禪可擬。說食不飽,終是空言。要知道,祖師禪,是直取本地風光,打開本來,只講當下。­

禪門(祖師禪)之頓悟,指的是事上之證悟,是事上的經驗,而非理上的解悟。佛法不同於玄學、哲學,更不是文字上的理論學說,而是一項試驗科學,在事上是可證的。也可以說,佛經就是實驗報告,可以引指導、驗證我們事上的修證。在禪門而言,猶重事上的修證。

當然,窮盡佛理之後,終會入道,但這只是從知解入門(理上解悟),並非是禪門的證悟。理上解悟後,對佛所說之理堅信不疑,由此依教奉行,行解相應,最終達到理極事圓。此只是行解相應,因知而行,知行合一,不是事上的頓悟。

至於說,理上也明得,嘴上也說得,唯有事上沒證得,行上做不得,那也只是口頭禪而已。佛法在於行、在於修,在於明心見性,不在於你看過多少佛經,不在於你懂得多少佛學,不在於你能講多少佛理,不在於你能寫詩寫偈。達摩祖師在《血脈論》中言:「昔有善星比丘,誦得二十部經,猶自不免輪迴,緣為不見性。善星既如此,今時人講得三、五本經論,以為佛法者,愚人也。若不識得自心,誦得閒文書,都無用處。若要覓佛,直須見性。」見性,完全是事上之經驗,豈是理上可見?

禪門首重證悟。事上無所證,終是空言,說食不飽。當一個人,於一切時,於一切處,鍛鍊純熟,工夫深入,定力已穩,機緣觸發,忽地「轟」地一聲,(此只是比喻,並非真的『轟』地一聲。如認為實有,又被境瞞了),雲開日出,光吞萬象。這才是證悟——漸修之最後的一剎那兒,是事上的一種經驗,非理上解悟可得。
誠然,事上的頓悟,也是從實修中來。紙上談兵,事上無所證,光說不能行,埋沒祖師心啊!

事上頓悟之後,只是一了,尚未百了,只是「長征」路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,習氣還沒有除盡,還需行六度,還是要保任涵養,歷境驗心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「執杖牧牛,勿傷苗稼」。也就是說,不能執著於那個當時一頓,不顧頓之前,不言頓之後。正所謂:不經一番寒徹骨,哪得梅花撲鼻香。

禪宗一法不立,即中觀,在有不有,在空不空,真妄不二,真理無對,佛法講的是「畢竟空、勝義有」。

不要說「我已悟了」。證實相,無人我。有「我」就是沒悟。有「悟」這一知(所知障),就是沒悟,佛是了無所得。這種所謂的悟,只是一種境界,只能算是知覺,始覺了,不是本覺。真境是言語道斷。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。­

一定要有形有相的方式,才叫修法嗎?那是有為法,上等之法,理事圓融,法界無礙。真通了教理,見地透徹,這見地就是功夫。理的極致,就是事(事事無礙)。理事雙亡,能所不立,才得證成佛。

原文連接:藏傳佛教二三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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