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質上,周易經文只是對卦爻象的注釋。這概念很重要。​若要通易理,首先,就要準確認識此概念。

此概念,是可從《周易正義 ‧ 謙》卦辭疏處分析,並推導、歸納出:

⋯⋯凡《易經》之體,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,即此謙卦之繇及乾之九五「利見大人」,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。諸卦言吉者,其義有嫌者,爻兼善惡也。若行事有善,則吉乃隨之。若行事有惡,則不得其吉。諸稱吉者,嫌其不吉,故稱吉也。若坤之六五,及泰之六五,並以陰居尊位,若不行此事,則无吉,若行此事,則得其吉,故並稱元吉。其餘皆言吉,事亦倣此。亦有大人為吉,於小人為凶,若否之九五云「休否,大人吉」是也。或有於小人為吉,大人為凶,若屯之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及否之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之類是也。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,若大有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是也。但《易》之為體,不可以一為例。今各隨文解之,義具諸卦之下。今謙卦之繇,其吉可知也。既不云吉,何故初六、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?謙卦是總諸六爻,其善既大,故不須云吉也。六爻各明其義,其義有優劣,其德既小,嫌其不吉,故須吉以明之也。

《周易正義 ‧ 謙》

意譯:

⋯⋯在易經體系裡面,就算理論上是吉,也未必會明示;例如此謙卦卦辭,和乾九五爻辭的「利見大人」,既然從邏輯上、理論上都能明確是吉的話,那就沒有在文字上明示為吉的需要。有些卦爻會在文字上明示為吉,那是因為,該卦的吉凶善惡,是有條件的、是有商榷的地方、是有在文字上釐清的需要。卦爻是善惡兼具;你可以從善的角度去理解易經任一卦爻,也可以從惡的角度去解釋易經的任一卦爻。都是通的。在現實中,如果你能夠做到善,那麽,理論上、經文上的吉,就會在現實應驗。然而,若然你做不到,那麽,理論上、經文上的吉,也不會在現實應驗。經文明示卦爻為吉,是因為其吉是有條件的;認為是有需要在文字上作出區分和釐清的,才明示為吉。就好比坤卦六五「黃裳,元吉」、泰卦六五「帝乙歸妹,以祉元吉」:就是此二爻本身不當位、以陰爻居本身應為陽爻居之的五位、尊位,所以才有必要明文提示。不依從文字提示在現實中行動起來的話,是不會吉的;只有行動起來,現實才會吉;也因此才特意寫上「元吉」作清晰標示。這個「需要時才以文字明示為吉」的道理,均適用在其他經文,以及其所聯繫的現實。吉凶的有條件適用,有時候,也會按當事人資質作出區分。例如否卦九五「休否,大人吉」:爻辭就是根據當事人的資質作出吉凶判定——能在現實中運籌帷幄的吉,不能的凶。也有反過來的。例如屯卦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否卦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:在那些情況下,反而是聽命者吉。當然,有時候,也會有吉象非常明顯,不明示,無以彰顯其吉的情況。此時,經文也是會有所表示的。大有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,就是例證。然而,我也要先旨聲明:易學體系龐大,無法一概而論。我現在也只能分別按文義解釋。義理的抒發,終究還是要回到卦本身。回顧謙卦各卦爻辭,可以知道,謙卦是吉卦;若不視之為吉卦,那初六、六二、九三的吉,又怎樣解釋?謙卦卦辭作為六爻義理的總結和歸納,在卦爻象總體都呼應著美善,換句話說,都已經到了這種美善又大又明顯,大得只要你行事能與善稍微沾上邊,就能獲吉的境況了,可以說,是沒有另文明示吉的需要;因此,卦辭不提吉。但到了爻層面,還是有明示個別爻為吉的需要。因為個別爻是可以用截然相反的角度理解,爻象是同時夾雜著好和不好;然而,即便如此,也還未到可以蓋棺定論為完全不好的境況;為了釐清概念,並從中彰顯其吉,因此,經文便有所明示。

在梳理以上章句之後,便可清楚得知,省略在周易的應用,以及經文對卦爻象義的補充作用;以下,將分別講述;

而當中,對我啓發最大的,是省略。因為,若無省略,我也無法推導和歸納出「本質上,周易經文只是注釋」的概念。

周易的省略

所謂「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」,若某部分的卦爻義,是已能透過爻象推導出來的話,該部分的卦爻義,就可能不再以文字表述出來。

例:謙卦卦辭

經文的補充作用

而經文的補充作用,又可以再細分為「強調」和「辨析」:

強調

就算某卦爻義本身,是可以透過爻象推導出來;有需要的話,仍會不厭其煩,同時透過文字反復申述之,以收強調之效。所謂「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」,即為此義。

例: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《大有‧上九》

辨析

簡言之,當卦爻義是無法透過爻象清晰表達,或,到了吉凶悔吝的適用是有條件的時候,便會借助文字加以辨析。

例:否九五、六二,屯九五

文字在周易表述體系的從屬性

透過孔穎達的歸納,再加上對卦爻辭各解讀原則的基本認知,不難發現,文字在周易表述體系的從屬性;其實,這也與周易是先有象後有辭的共識一脈相承。

文字的從屬性,是可以從周易的省略切入:卦爻辭所省略的,應為卦爻象,以及從承乘比應等爻象解讀法則所延伸出來的易理。這推導,結合(1)孔穎達的「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」,以及(2)對小象傳和彖辭的基礎認知兩者分析便可得出。既然承乘比應已能清楚揭示吉凶,為什麽還要浪費竹簡,囉嗦累贅?

當然,古人也清楚,承乘比應等爻象解讀法則的流傳,終究還是離不開文字;文字,始終還是易理的最佳載體;而且,古人也不是不會遇到,以吉凶兩個相反角度解讀卦爻象都通的情況:為了判別、分析,以及作出某種程度的強調,利用文字加以表述,便顯得非常必要。於是,卦爻辭應運而生。

通易理的前提:認識經文本身只是注釋

由是觀之,卦爻辭的精煉,也許,還要超出我們的既有認知:從孔穎達的疏我們可以知道,要準確理解卦爻辭背後的易理,單單弄清卦爻辭的字面意思是不足夠的。學好和釐清卦爻象,是更重要的。這是因為,在省略被充分應用的情況下,經文字面意思的作用,就只剩下「強調」和「辨析」象義兩點:它根本就無法完全反映卦爻象欲抒發的所有意思。

換言之,易理,是由象(非文字)和辭(文字)共同構成。象義如果能透過承乘比應分析清楚,相同的意思,就不會再出現在辭,形成省略。辭所抒發的易理,是古人認為需要額外透過文字加以議論的易理,是解決象義模糊的一種救濟。文字字面部分的易理,是不周延的。

因此,要通易理,認識一卦、一爻之義,首先,是應該回歸爻象,分析爻象;並在準確理解爻象的基礎上,借助卦爻辭,來掌握卦爻象義在現實的適用。光靠訓詁是不行的。這是因為,本質上,經文只是對卦爻象的注釋;經文本身,只是易理的載體和對卦爻象的補充,並不是易理的全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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